1. 你們縱任貪慾,仍無所有;你們殺害嫉妒,也不能得,你們就鬥毆爭戰。你們沒有,是因為你們不求;你們求也無所得,是因為你們妄求,為要耗費在你們的宴樂中。(雅各書4:2~3)
2. 我若心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(詩篇66:18)
3. 遮掩自己罪過的,必不亨通;承認離棄罪過的,必蒙憐憫。(箴言28:13)
4. 你們禱告,無論求甚麼,只要信,就必得著。(馬太福音21:22)
禱告是基督徒得救後基本的權利。
為甚麼禱告不能得著答應?要注意聖經是神的話,是真理。真理不能斷章取義,好像數學定理,要能成立的話,必須許多前提都要成立。不能單單只有幾個前提成立,就期望這個定理是對的,而當你找到一個反例,就推翻說:這個定理不存在。
若是禱告主不聽,要思考是不是幾件事情沒有對付或做到:
1. 是否有要求?
2. 是否不專一地求?
3. 是否妄求?
4. 是否沒有對付自己的罪?
5. 是否不信主已垂聽?信禱告時,主已成就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